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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在职研修班招生简章-全国班

  同等学力研修班招生简章(全国)

  一 学校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 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位列A+,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中国政法大学现有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四个博士点和硕士点,均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我校的教学科研按照“面向经济建设,贴近法律职业”的思路,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实行多学科交叉协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优势、特色和风格,教学科研水平位于国内前列。

  为了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制建设,适应快速发展的社会上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结合中央组织部(干部培训工作条例:根据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社会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方向)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二 招生学科专业

  经济法学

  三 报名条件

  1、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

  2、报名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1寸和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各2张。

  3、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已获学士学位并工作三年以上,或已获硕士、博士学位。

  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公开出版物发表过科研成果。

  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通过全国统一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课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必须在五年内(资审通过之日起算)通过上述学位课考试与国家统考。

  四 项目性质

  同等学力研修班在性质上属非学历教育,完成课程学习者可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五 学习年限及费用

  学费:22000元

  六 课程设置

  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民事诉讼法、刑 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理论、金融法、竞争法、破产法、商法(公司与证券)、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房地产法、知识产权法、企业与公司经济法学

  七 学位获取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学校钢印、校印、校长印)。

  2、符合本简章第七条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八 学位授予

  法学硕士

  九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4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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