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规定-Huan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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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规定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5-15

  为了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查重对象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申请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查重时间

  春季毕业研究生每年11月中下旬,夏季毕业研究生每年4月中下旬,具体日期根据毕业安排确定。

  三、规定要求

  所有申请毕业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统一进行查重检测。

  1、论文总复制比及段落复制比都小于10%%u7684,方可参加答辩;

  2、论文总复制比或段落复制比大于等于10%%u4F46小于等于30%%u7684,修改后重新查重;(查重费用由学生自己承担,100元/篇)

  3、论文总复制比或段落复制比大于30%%u7684,延期半年答辩。

  四、实施细则

  1、查重时间安排在学院要求上交论文前1周,所有申请毕业研究生按要求上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2、学院查重后,将不合格论文的检测报告反馈给相关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监督学生修改论文;

  3、需要修改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修改后提交,重新查重,符合答辩要求的可参加答辩,否则延期答辩。

  五、责任追究

  导师要严格审查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如所指导研究生连续3人次,出现因查重结果导致延期答辩的,扣减导师来年的招生指标一名。

  本规定从2012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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