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应用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3-08-13
一、学科简介
湖南大学应用经济学历史悠久,1986年、1990年分别获批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获批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教育已30年,在2012年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排名第12位,系湖南省重点学科,国际贸易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学科现有万人计划1人,芙蓉学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6人,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20人,海外特聘教授4人,硕士生导师55人,主要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85%%u4EE5上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等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国际贸易学”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国家特色专业,获批设立经济学国家级教学实验区。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具有系统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能够准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了解国内外最新动态,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在各类经济管理部门、企业和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理论及政策研究、经济运行分析与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专业设置
应用经济学学科下设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含保险学)、财政学(含税收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等专业。
四、培养方向
研究方向包括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金融市场与经济发展、银行管理、证券投资、经济统计、现代服务业与产业发展、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公共部门经济理论与公共政策、财税理论与政策等多个领域。
五、报名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专业背景不限),可参加课程学习。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六、授课方式
1、上课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
2、学习时间:2-4年,周末上课,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3、根据开设15-18门左右课程,课程总学分为32学分。
七、课程安排
课程类别注:标■为同等学力申硕考试课程
八、同等学力学位申请
1、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发放课程结业证。
2、学士学位在当年3月31日之前满三年者,可参加国家5月份组织的同等学力申硕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经济学综合两个科目,两科各100分,60分合格,可在5年内累积通过。
3、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后,参照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1、学费21000元,正式开课前一次缴清。逾期不交费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处理。所有费用一经交纳,概不退回。
2、同等学力学位评审费按申硕当年学校核定的标准收取,现行标准为15000元,学位评审费在通过学位相关考试进入论文写作环节时交清。
3、缴款地点:湖大北校区财务处
缴款方式:可刷卡、转账(工作日可刷卡,每周二下午除外)
开户名称:湖南大学
帐 号:1901008209014408107
开户行:长沙市工商银行枫林支行
汇款用途:经贸学院同等学力课程学费
注: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及时反馈,以便我们及时查收并开具发票。
十、报名流程
1、学员填写,提交个人资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100k以内电子照片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学校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系统认证,审查通过后,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3、发放录取通知。
4、按学校通知的开学时间办理报到,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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