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Huan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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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实践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19-08-15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类别、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1、“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暂设

  (1)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专业性调研,专业发明或设计等,由研究生申报。

  (2)暑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学术沙龙,由学院申报。

  2、各学院类别(1)申报限额见附件1,每项资助金额为0.8万元。

  3、类别(2)中暑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培训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项,学术沙龙3万/项。

  三、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或脱产学习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申报。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组队等方式参与申报。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暑期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和学术沙龙由学院申报。

  每名学生(含申请人与参加人)限申报一项课题。申报项目须邀请1-2名研究生导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项目申报与具体实施。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可自行选题,选题应具备创新性、可行性与应用性,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2、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说明、研究报告、创业报告等,学位论文不能作为成果。结题时应提交成果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确定与申报。个人、团队或学院确定申报选题,填写“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

  2、项目初审。由申报个人或团队所在学院专家评审小组组织项目申报书的可行性及前瞻性考察与面试。跨院系、跨学科团队由团队成员所在学院联合组织初审。

  学院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书(一式一份,封面用白色铜版纸装订),和汇总表(附件3 ),于7月8日前交研究生院(一办B208),同时提交电子版。

  3、项目复审。由研究生院组织复审,复审通过后确定申报的入选项目名单。

  4、结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院发文公布结果。

  六、项目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所有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结题,否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项目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主要开支为材料费、印刷费、资料费、邮寄费、交通费、差旅费、评审费等。项目负责人按项目预算所列各项经费支出范围规范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项目经费审批由研究生院负责。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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