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开展南京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1-02-02
网讯:南京大学关于开展南京大学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已经下达,具体详情如下。
各院系:
根据《南京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南字发(2009)102号文],2018年度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进行,名额发至各院系,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各院系要向全体研究生做广泛宣传,将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向研究生公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由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南京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本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成果、德育考核及公共服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需经本院系公示后提交研究生院。
2、申请人填写《南京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提交由导师审核签字确认的科研成果清单,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作者排序,发表时间。申请成果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清单和评审表中只列2017---2018学年发表的成果。未获得2018年校级以上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成绩单。
3、本次评优范围原则上在16、17级研究生中进行评选,评选类别及比例遵循以下几点:
(1)各院系按学校分配的名额所评出的优秀研究生中获得2018年校级以上奖学金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2)优秀研究生标兵占评优总数10%且必须在2018年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人员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占评优总数10%。
4、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参评:已修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受到学校或院系处分者;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希望各院系在繁忙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此次评优工作,申请表格要求双面打印。各院系将公示后的汇总名单及学生的评优材料于11月30日前送交研究生院,汇总名单使用附件中的表格,并逐一填全所有项目,姓名、学号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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