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院校篇:浙江大学-Huan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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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申硕院校篇:浙江大学

来源:中国研硕网 上传时间:2021-07-09

      01学校简介

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

作为全国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依托学校雄厚的办学实力,为研究生的培养创造了良好的学科环境和师资条件。

现有14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10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农业部重点学科,50个浙江省一流学科,形成了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富有特色的重点学科系列。

0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第五条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二)申请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三)申请人身体健康,能顺利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过程。

第六条

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向本人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出课程学习申请,申请时须提供:

(一)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本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外语程度等方面的书面鉴定意见。经学院审查通过后送校学位办审批、备案。

第七条

申请人课程学习申请获得批准后,应按时完成并通过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第八条 申请人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后,可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国务院学位办规定为准。申请人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第九条 申请人在达到上述第七、八条规定的条件后,应及时向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送校学位办备案。

申请备案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3)外国语水平全国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条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及时到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培养费,申请人在学期间由于本人原因不能完成硕士学位申请过程的,其交纳的培养费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申请人应在申请获得批准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人应在进入论文研习阶段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第十二条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其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的要求与该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其论文写作、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审核程序与该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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